为深入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进一步提升我局各项工作优质服务水平,推进效能建设,结合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,经研究,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争创“共产党员示范岗、优质服务示范窗口、优质服务之星”活动。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开展争创“共产党员示范岗、优质服务示范窗口、优质服务之星”活动,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群众满意为目标,以热情、快捷、规范为原则,以创新为手段,严格依法行政,推行政务公开,强化窗口服务功能,力争在提高办事效率、加快办事速度、提高服务质量、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。树立服务新理念、新标准和新形象。做到为民意识明显增强,办事效率明显提高,精神面貌明显好转。切实推进交通行业优质服务,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、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。
二、参评范围
1.“共产党员示范岗”的参评范围是:局系统各站、所、队、科室(中共党员人数3人以上)岗位。
2.“优质服务示范窗口”的参评范围是:全系统各单位直接服务企业、群众的科室、办、所、窗口。
3.“优质服务之星”的参评范围是:局系统全体在职工作人员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
1.责任意识强。遵纪守法,严于律已,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,为群众做出榜样。信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。
2.业务技能精。善于学习,思想文化修养高,自觉树新风、做表率;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,成为本部门、本行业的骨干,为群众做表率。
3.岗位业绩好。立足本职,勤奋工作,恪尽职守,无私奉献,具有创新精神,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,全面完成工作任务。
4.服务质量优。做到服务高水平,无差错,无事故。在服务中,实行首问责任制,待人诚恳,态度热情,积极主动,热情周到为服务对象服务;做到依法、简捷、高质、高效。
5.群众威信高。努力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,密切联系群众,能正确处理好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,顾全大局,服从安排,团结协作,群众威信高、社会公论好,在本系统、本单位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(二)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标准
1.严格依法行政。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依法办事责任制、错案追究制等制度,杜绝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;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,提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水平;做好审批、服务以及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政策咨询解答工作。
2.优质高效服务。科学设置办事程序,简化办事流程,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;规章制度上墙,办公环境整洁,服务设施齐全,服务标志统一;使用文明用语,仪表端庄大方,工作落实到位;不推诿、拖拉、扯皮、刁难,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成;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便民、利民服务措施。主动积极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。
3.办事公开透明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,推进行政公开透明运行,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、工作职责、办事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过程、结果和时限,服务承诺和责任追究办法等;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、真实、准确,办事行为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。
4.工作作风优良。窗口人员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,熟悉电子政务,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积极倡导和落实“立说立行、马上就办、办就办好”的工作作风,工作人员具备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,综合业务素质好,职业道德高尚,言谈举止规范,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,秉公办事,清正廉洁,全员无投诉、无违法违纪案例。
5.监督机制完善。窗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,主动听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;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,拓宽服务对象监督渠道,确保群众监督、组织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;建立健全民主评议、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工作考评、自查整改、责任追究等内容监督机制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;定期开展查服务态度,看是否有态度冷漠,推诿扯皮行为;查服务环境,看窗口有无脏乱差的现象;查工作流程,看是否方便群众,给群众减少麻烦;查自身仪表,看是否仪表整洁,挂牌上岗;查服务用语,看是否有不文明、不礼貌用语及服务忌语;查工作水平,看是否符合岗位和群众要求的自查活动。
(三)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标准
1.政治坚定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正直,信守承诺。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廉洁自律,秉公办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.业务熟练。刻苦钻研本职业务,不断学习新知识、新业务、新技术,业务熟练、准确、快捷,服务效率高,工作无差错、无漏洞,工作成绩显著。
3.纪律严明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岗位纪律和服务规范,无违规、无事故,无迟到、早退、脱岗、贻误工作等现象,专心投入本职业务工作。
4.作风过硬。宗旨观念强,群众公认,顾全大局,有责任心,职业道德高尚,工作积极主动,廉洁奉公。
5.服务优质。工作期间精神饱满,仪表整洁,举止大方,微笑服务,用语文明,热情周到,群众满意,无被投诉现象。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做到及时、耐心、准确地予以解答。
四、考评名额
“共产党员示范岗”以局系统各站、所、队、科室(中共党员人数3人以上)为单位自愿申报,经所在单位推荐,局进行考评,党委审批,年终评选产生出3个。“优质服务示范窗口”以各个对外服务窗口为单位自愿申报,经所在单位推荐,局进行考评,党委审批,年终评选产生出3个。 “优质服务之星”以局系统每个在职工作人员为单位自愿申报,经所在单位推荐,局进行考评,党委审批,年终评选产生出10名。
五、考评领导小组和考评方式
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,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由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沈金山任组长,局党委副书记沈仁根、局纪检组长钱娟红任副组长,各科室、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。“共产党员示范岗、优质服务示范窗口、优质服务之星”采取自愿申报、单位推荐、局考评和审批的方式,年终进行考核评比,并分别公布结果。
1.申报。符合条件的参评站、所、队、科室、窗口和个人,填写申报表,向所在单位申报。
2.推荐。各单位在组织争创活动中,对自愿申报的,需经单位集体进行比较、审核,全面进行指导。
3.考核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,对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。考核采用明查暗访、问卷调查、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进行。
4.审批表彰。对评出的““共产党员示范岗”、优质服务示范窗口”、“优质服务之星”,由局党委进行审批表彰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各科室、所属单位要全面发动、积极组织窗口、个人进行申报。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示范作用,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。
(二)突出争创重点,务求取得实效。开展争创“共产党员示范岗、优质服务示范窗口、优质服务之星”活动的关键是抓好落实。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,结合工作实际,统筹规划、精心组织、细化内容,按照创建活动的内容和考评标准,认真查找窗口、岗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决纠正,对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通过整改落实或创新制度加以规范。各争创岗位、窗口要设置留言簿,明确服务措施,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,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(三)加强督导检查,严格责任追究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,强化协调,建立争创活动例会制度,定期通报争创活动情况。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,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,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,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确保争创活动健康顺利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