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、政府(办事处),县级机关各部门,县属各单位:
9月10日至12日放假,共3天。节日期间,各镇(街道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、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。
中共海盐县委办公室
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1年9月5日